本服务协议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本服务协议生效时间:2023年10月31日

特别提示:

《享道顺风车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享道顺风车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顺风车平台”)运营者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您签订。为保障您的权益,在使用平台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之前,请您先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及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阅读、并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本平台达成一致,成为本平台的“用户”,本协议对您及本平台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本协议援引的其他协议、平台已经发布或后续不时发布、更新的平台规则。前述平台规则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用户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并以提前公示、推送通知或弹窗等方式通知到您。您可以随时在本平台查阅修改后的最新版本协议。如您不同意修改内容,您有权于修改生效之日前联系平台反馈意见至享道客服,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平台将酌情调整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您应当于变更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顺风车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本协议更新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一 顺风车性质及相关定义

1、顺风车的性质: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以下称“顺风车车主”、“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或相似的人(以下称“合乘乘客”、“乘客”)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2、顺风车平台:

又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是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信息交互网络生态,为具有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需求的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信息匹配、信息撮合、订单查询、订单评价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各类信息服务供顺风车车主和乘客开展顺风车合乘行为的信息服务平台。

3、顺风车车主:

在顺风车平台发布出行信息及合乘信息,且通过顺风车平台与合乘者达成合乘协议,分享车辆的闲置座位并驾驶合乘小客车的个人。

4、合乘乘客:

在顺风车平台发布合乘需求信息,选择合乘车主,且通过顺风车平台与顺风车车主达成合乘协议,乘坐顺风车车主驾驶的小客车,分摊出行成本的个人。

5、用户:

顺风车车主和合乘乘客的统称。

二 账号注册与使用

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使用顺风车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信息管理

您应按照平台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您的资料有所变动,您应及时更新资料。您的资料中不应包含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内容,一旦发现用户资料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进行删除。

三 服务内容

1、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享道顺风车希望通过智能化平台为私家车车主和乘客提供便捷、高效的居间平台信息服务,让顺路的私家车车主和乘客实现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从而有效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空气污染,缓解城市交通出行压力。因此您同意并理解,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车主与平台无任何雇佣、合作关系,车主与乘客的顺路同行行为属于民事互助行为。

2、 顺风车平台向您提供获得合乘机会或发布合乘需求的途径。您可以通过成为用户,通过顺风车平台发布合乘需求而获得顺风车平台提供的相应信息服务。

3、一旦车主通过顺风车信息平台发布合乘需求信息,即合乘时间、起始地点及目的地等,顺风车平台将实时地通过信息匹配,将该信息通过顺风车平台推送给与其顺路且有可能与其达成合乘的乘客,由乘客选择接受并确认,顺风车平台即在双方之间生成顺风车订单。本用户协议的第四条与第五条内容以及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其他建议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说明,以便双方理解遵守。

四 顺风车车主的权利义务

1、车主向顺风车平台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顺风车平台在任何时候都有权验证车主所提供的信息并对车主及车辆进行背景调查。车主同意授权顺风车平台使用其提供的信息进行前述行为,以保障顺风车服务的安全性。由于车主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所导致的责任或损失,应由车主独立承担。车主和车主的车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的要求,否则平台有权不予准入;已经准入的,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平台有权注销其信息、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给其他用户或者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主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年龄为21至60周岁;身体健康,未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如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C1、C2,且满足申领C2以上驾驶证的身体标准要求,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非公开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车主应使用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号牌、年检合格、投保有效期限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7座以下(含7座)小型非营运车辆合乘,且车辆所有人应为自然人、车辆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含10年),里程需少于30万公里(不含30万公里),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车主应合法拥有车辆的使用权,负责监督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证车辆性能及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车辆行驶手续、行驶安全的合法性、有效性。

5、车主应提前发布驾车出行信息,并标明出行时间、出发地目的地、座位数、行驶线路、费用分摊、特殊需求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完整。车主有权对顺风车平台通过信息匹配向其推送的合乘需求进行选择,自愿与乘客达成合乘。

6、车主一旦确认接受合乘需求,即应当按照订单显示的时间,到达订单指定的合乘起始地点。如因车主原因无法进行合乘的,车主应通知乘客,主动取消订单,并依据平台规则承担相应取消责任。

7、车主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8、为防止乘客私自出借账号等行为的发生,车主在合乘前,请仔细核对乘客是否与平台信息所显示的信息一致。如发现乘客与平台显示的信息不一致,应拒绝合乘,并可向客服投诉,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用户规则对乘客用户予以处理。

9、车主按照约定实际接到乘客开始合乘后,不得提出或参与乘客与其通过取消订单的方式实现私下交易,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私下交易将导致乘客和车主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且私下交易后产生的争议,平台无权且无职责介入协调处理。

10、平台禁止乘客在不乘坐车辆的情况下,委托车主单独运送物品,对于违反平台规则要求运送物品的订单,车主应当拒绝运送并取消行程。如车主违反禁止性的平台规则私自接受单独运送物品,属于您与乘客私下达成的合意,与平台无关。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规则予以处理,并且车主需要承担因私自运送物品所需承担的相应注意义务,顺风车平台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进行担保和责任承担,如车主运送危险品或违禁品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由此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如车主发现乘客委托运送的物品可能是毒品等法律禁止运输或持有的违禁物品,应当前往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检查。

11、车主在出行过程中,平台将接入第三方软件为您提供地图导航服务。 您理解并同意,地图导航服务所提供的路线规划、出行导航、限行提示、交通路况等功能和服务仅供您参考。请不要以此作为您行驶的唯一依据,请您务必以实际的交通和道路状况为准,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 如果您发现地图数据有任何错误或不足,请您及时通过交通上报功能或客服渠道进行反馈。无论车主是否使用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导航服务,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道路通行费用或桥梁通行费用,应由车主承担。

12、车主理解并接受,合乘费用的分担应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订单金额及操作步骤进行,车主不得向乘客要求订单列明费用以外的任何财物。

13、车主不得在未经提示和征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车辆内或乘客录制视听资料。如平台发现车主有未经对方同意对车内录音、录像的行为,有权停止为车主提供顺风车平台服务,由于车主私自对车内录像或将录像内容对外传播导致的侵权行为,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车主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或进行非法运营。

五、顺风车乘客的权利与义务

1、乘客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并保证其向顺风车平台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顺风车平台在任何时候都有权验证乘客所提供的信息。由于乘客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变更信息未及时修改相关信息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应由乘客独立承担。

2、乘客有权对顺风车平台通过信息匹配向其推送的合乘需求进行选择,自愿与车主达成合乘。顺风车平台提供预约为主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撮合服务,乘客搭乘车主的顺路车辆行为属于民事互助行为,由于路况或车主本身的原因,行程时间的确定性无法保证,如果临近出发时间发单,或对准时要求很高的合乘出行,可能会出现短时间无法成功撮合顺路车主或车主自身原因取消订单等情况导致出行受影响,平台建议采取更及时的出行方式或提前更早预约合乘出行,以备出现异常情况可及时更换其它出行方式。乘客可在行程开始前与车主确认行程,如由于路况或其他原因导致车主无法及时完成合乘行程,乘客可尽快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完成出行,避免由于车主行程的不确定性给乘客出行带来影响。

3、乘客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候合乘,如因乘客原因无法继续合乘的,乘客应通知车主,主动取消订单,如依据平台规则需支付取消费应主动支付。

4、为防止车主私自更换车辆、出借账号等行为的发生,乘客在乘坐车辆前,应仔细核对车辆及车主是否与平台信息所显示的车辆、车主信息一致。如发现车辆及车主与平台显示的信息不一致,乘客应拒绝乘坐,并可向平台投诉,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用户规则对车主用户予以处理。

5、除乘客提前说明合乘乘客不止一人的情形外,乘客应保证仅由乘客本人与车主合乘,否则车主有权拒绝乘客合乘。

6、乘客按照约定实际搭乘车主车辆开始合乘后,不得提出或参与车主与其通过取消订单的方式实现私下交易,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私下交易将导致乘客和车主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且私下交易后产生的争议,平台将无权且无职责介入协调处理。

7、乘客应文明乘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合乘过程中进行不文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喝酒、吐痰等),不得携带危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乘坐等,因乘客原因致使人员受伤、发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乘客应向受损方进行赔偿,同时车主有权拒绝合乘。

8、乘客应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平台推荐的且经双方达成合意的金额及操作步骤向车主支付出行分摊费用,车主要求线下支付或支付额外费用的,乘客有权拒绝,并可向平台投诉,平台按照平台规则对车主予以处理。

9、平台禁止乘客在不乘坐车辆的情况下,委托车主单独运送物品,对于违反平台规则要求运送物品的订单,车主应当拒绝运送并取消行程。如乘客违反禁止性的平台规则私自委托车主单独运送物品,属于双方私下达成的合意,与平台无关,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规则予以处理,顺风车平台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进行担保和责任承担,如乘客委托车主运送危险品或违禁品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由此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10、乘客理解并接受,车主并非专业的驾驶服务或出租车服务提供者,在合乘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向顺风车平台协助调解等方式解决。

六、顺风车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1、顺风车平台提供用户发布或接受合乘信息并与信息平台实时联接的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并在信息平台的变更、更新、优化后,及时通知或协助用户更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

2、顺风车平台在收到乘客发送的合乘需求后,根据数据匹配,将乘客的合乘需求发送给与乘客有相似出行路线的顺风车车主,车主可选择顺路的乘客发出合乘邀请,乘客可收到多个车主邀请选择愿同行的车主,平台及时将合乘订单达成情况反馈给车主;同样乘客也可以向顺路的车主发出邀请,车主也可收到多个乘客的邀请并选择愿同行的乘客。顺风车平台将做出合理的努力,帮助乘客与顺风车车主能够达成合乘。不过,这受制于车主的出行路线是否能够与起始地点附近的顺风车乘客的出行路线相匹配。

3、顺风车平台尽力向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且与用户出行行程匹配的合乘信息。在顺风车平台向用户推送相应行程后,一方发生取消订单的情况,顺风车平台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4、顺风车平台向车主和乘客提供合乘信息,并提示双方确认的上车时间、地点,车主和乘客可根据实际路况情况协商适当调整上车时间、地点。顺风车平台提供预约为主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撮合服务,乘客搭乘车主的顺路车辆行为属于民事互助行为,由于路况或车主本身的原因,行程时间的确定性无法保证,鉴此,顺风车出行方式乘客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配合车主的出行行程及时间,对于时间较为紧迫或对准时要求很高的合乘需求,平台建议乘客优先选择其他交通方式或者提前准备其他出行方式,避免由于车主行程的不确定性给乘客出行带来影响。

5、顺风车平台禁止车主或乘客在未经提示和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车内或行程中进行录音、录像。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录音、录像内容仅能作为记录合乘过程的证明信息予以短期留存,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线下拷贝等任何方式进行传播,不得将录音、录像的内容通过网络进行直播。 用户受到重大人身、财产、安全威胁或损害的除外。

6、虽有前款规定,双方同意,顺风车平台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中没有任何错误、缺陷、恶意软件或病毒。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信息平台导致的任何损害,顺风车平台不承担责任(除非此类损害是由顺风车平台的故意或重大疏忽造成的)。此外,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与信息平台相关的电子通信手段导致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电子通信传达失败或延时、第三方或用于电子通信的计算机程序对电子通信的拦截或操纵,以及病毒传输导致的损害,顺风车平台不承担责任。

7、顺风车平台受理用户的投诉,根据投诉性质可能会联系合乘订单的对方对投诉进行协助处理,并联系合乘订单的对方对投诉进行核实,如车主和乘客因合乘行为发生纠纷向平台申请协助调解的,平台应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调解不成的应引导车主和乘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争议得到合理解决前,顺风车平台认为有必要的,有权暂停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车主支付被投诉订单当次的合乘费用、暂停向被投诉乘客或车主提供顺风车平台的信息服务。

8、若用户在顺风车平台享受了第三方的活动优惠(如推广活动等),具体活动规则以第三方为准,若非因顺风车平台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或由其他损失的,顺风车平台不负责赔付用户通过第三方享受优惠部分的损失。

七 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顺风车平台为提高车主与乘客之间的信息撮合效率,在系统中设置有基本的合乘费用分担方式,该费用标准根据各地实际出行成本的区别有所不同。该费用为系统根据以往用户信息撮合成功率统计及该区域一定期间内的信息数量匹配程度自动生成,作为推荐用户使用的费率,但实际上在车主与乘客双方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车主可低于该费率标准,乘客也可高于该推荐费率完成出行成本的分担,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退少补的方式完成双方的共享互助民事行为,平台对此类线下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顺风车平台向使用平台服务并完成合乘出行的车主用户收取信息服务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根据合乘区域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服务费金额将在订单页面进行显示和说明。

3、乘客可通过信息平台中的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完成合乘费用的支付。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收到乘客支付的合乘费用时,在行程完成后将合乘费用支付给车主用户,并在代扣车主应当支付给顺风车平台的信息服务费后将剩余合乘费用支付给车主。车主为乘客免单的,平台的信息服务费不在车主可减免的范围。

八 保证与承诺

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您向平台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2、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侵犯或试图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您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以及平台规则的约定。

4、您在平台上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不包含以下信息:

5、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平台的正常运作或任何形式侵害平台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装置、病毒、木马等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等。在使用平台服务时,您的手机不得开启root权限。

6、不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不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不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不企图干涉、破坏系统等的正常运行。

7、尊重平台合法权利,不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平台名誉权或其他侵犯平台合法权利的行为。

九 责任限制

1、本平台作为居间信息平台,为车主和乘客提供各项信息服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平台不对您使用私人小客车合乘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车主与乘客在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由车主与乘客沟通解决,平台仅在平台明确公示的各项服务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顺风车平台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顺风车平台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顺风车平台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及其他风险,顺风车平台对此类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黑客攻击、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2、平台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平台不保证所有的版本与相关设备的适配性和可用性,亦不保证所有的版本提供的服务的一致性。

3、为了完善平台服务内容,平台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应用程序的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应用程序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应用程序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应用程序可能无法使用,平台不保证旧版本应用程序可继续使用及相应服务,因此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的应用程序。

4、平台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您在平台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是,平台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平台不对您在平台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您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备份平台及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5、您账号被注销后,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账号中的任何信息。

6、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技术风险等因素,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数据丢失等情形,平台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责:

7、如果平台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平台还是有利于用户,平台都有权在根据本协议约定通知用户后纠正该错误、回转/回档相关交易或数据。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平台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用户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但因平台恶意而导致的处理错误除外。

8、平台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在平台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平台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平台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平台通知的为准。

9、平台仅对因平台原因给您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对任何间接损失、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

十 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平台将按照《享道出行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储存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十一 知识产权和权利说明

1、平台对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软件及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享有知识产权。本平台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平台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该内容。

2、未经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关联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软件软件、产品、服务、信息、文字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他产品捆绑使用、销售,或以超级链路连接或传送、存储于信息检索系统或者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使用,但对于非商业目的的,个人使用的下载或打印(未作修改、且须保留该内容中的版权说明或其他所有权的说明)除外。

3、上述软件中使用和显示的商标和标识(以下统称“商标”)是平台及关联公司注册和未注册的有关商标和标识,受法律保护。该等软件中所载的任何内容,未经平台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享道、享道顺风车及近似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

4、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本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所有非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汇编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免费授予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范围内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二 广告及第三方链接

1、您同意平台可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自行或由第三方广告商向您发送广告、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2、平台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广告商履行相关义务,您应当自行判断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您同意,对平台服务中出现的广告信息,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您因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平台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责任人追偿。

3、在您使用平台期间,平台可能会不时地提供由第三方拥有并控制的网站链接,以便您跟第三方沟通,向其购买产品或服务,参加其提供的促销活动。该等链接会带领您离开平台并且该等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站内容不在平台控制范围之内,这些第三方网站各自订立了条款、条件和隐私政策。因此,我们不会对这些网站的内容和活动负责,也不会承担任何义务,您应充分阅读并理解该等网站的内容及活动并自己承担浏览或访问这些网站的法律责任及风险。

十三 违约责任

1、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等约定,平台有权采取对在平台上发布的违法违约信息进行删除、屏蔽等措施,同时有权视您的行为严重程度采取警告、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终止服务、注销账号等措施。

2、如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平台因此遭受损失或代为偿还的,用户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平台所受损失及因此支付的合理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3、平台可将用户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十四 通知与送达

1、您提供给平台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应保持有效和可联系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否则平台存储的您最后一次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视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您的平台账号如可正常接收平台推送信息、系统消息的也视为有效联系方式;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查看相关通知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2、平台将向您的上述有效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3、通知如果是通过专人递送、邮资预付挂号信或商业快递服务发出的,则应视为在快递、信件送至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于签收日或拒收之日有效送达。

4、通知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则应自电子邮件进入您提供的电子邮箱的时间或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失效时平台授权电子邮箱收到传送失败的系统提示时即视为有效送达。

5、通知如果是以除电子邮件以外的其他电子形式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公告、公示,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的账号发送弹窗信息、系统消息等,在平台使用的发送设备上显示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十五 法律适用与管辖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您因使用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即上海市杨浦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其他

1、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或限制的依据。

2、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